close
早該換了
新的國民身份證
但我一路拖
因為也不覺得迫切需要
我沒有要買車買房子  沒有要過戶  也沒打算結婚去註冊....
有沒有新版身份證
對我而言似乎不是太重要
 
因為證件掉過
之後就懶得把它帶在身上
反正還有駕照可以用
足以證明身份就好
 
因為我掉過皮包   就是「全都掉光光」的意思
要補辦駕照  健保卡  等等一堆證件
全都要身份證才行
結果還得拿戶口名簿去戶政事務所
所以
身份證反倒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累贅
 
之前喧騰一時
說2006年沒有辦好還得罰款
呵呵  哪一條法律規定要罰?
後來當然是於法無據
辦不了咱們老百姓
沒有罰則  就輕鬆愉快多了
這一來  2006年過了還有數十萬人還沒換咧
 
這些天去了趟戶政事務所
反正大頭照都因為辦護照照好了
就把身份證也換新吧
等了會兒  晚上還不少上班族前來辦理
好玩的是
終於輪到我了
事務所小姐一派輕鬆的跟我聊了說:我也還沒辦呢!
 
2007.1.6 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稀泥 的頭像
    稀泥

    稀泥隨手記

    稀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