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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零食
應該大多數人都很難拒絕吧?
平日若正餐沒食物吃的話 有零食 我就可以撐上一天
醬子算是很好養吧?
發明零食的人真不是普通的聰明
其實 零食就是點心嘛!
這樣講好像比較「正當」而不是「亂吃」
第一次發現零食「正當」化
是讀幼稚園的時候
小朋友嘛!
少量多餐 所以一定都會有個「吃點心」的時間
大概是在11點左右
那時候我發現小盤子上 放的是奶油夾心餅乾耶!
這不是平常哀求老媽半天才會出現的食物嗎?
原來 零食是可以由老師發下來的喔
老師給的 零食頓時神聖了起來!
當然啦 這時候的名目叫做「點心」CCC
現在呢
上班族嘛 老是團購一堆有的沒的
本週五我也跟著瞎起鬨
訂了兩包零食 加上中午和同事外出廝混又帶回2種日式零食
一大袋....夠吃到11月底了吧?!
哈哈
2006.10.30 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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